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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《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》,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进一步规范保险销售行为。近日,嘉善平安产险组织全员进行专题宣导会议。
应《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》要求,2024年3月1日起,保险销售人员不得接受投保人、被保险人、受益人委托代缴保险费、代领退保金、代领保险金,不得经手或者通过非投保人、被保险人、受益人本人账户支付保险费、领取退保金、领取保险金。该新规适用范围:所有险种。新规下,车险投保缴费须严格按照车险实名制缴费要求执行。
今后,平安产险嘉善支公司将继续做好《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》相关工作落实,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,规范团队销售行为牢筑合规风险墙,切实承担起合规经营的主体责任,,助力推动行业稳健发展,为消费者保驾护航。